霍华德最终还是同意了杨丰的要求,只不过双方的交易分三步进行,三十艘战舰分三批交付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批他们会从东印度公司所属舰队抽调一艘战列舰,九艘巡洋舰在最多三个月内交货,然后杨丰给他们一千枚十二磅的榴弹,另外就是新式炮弹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之类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批他们会再交付杨丰十艘巡洋舰,但时间延长至八个月。

        东印度公司没有那么多战舰,他们是一群武装商人又不是海军,虽然的确有一些战舰,但不可能全给杨丰,这些将想办法筹措,当然保证是战舰而不是武装商船,但杨丰需要给他们炮弹整体铸造技术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批包括三艘三级战列舰和七艘巡洋舰,这个会在一年内交付,而到时候杨丰需要给他们炼钢技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分三步完成这笔交易。

        杨丰没有再坚持什么,他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快地划拉更多的战舰,而且他也知道英国东印度公司没有能力一下子给他那么多战舰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双方最终签了合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这个合同也就是个意思而已,双方无论谁违约,另一方都没有能力找对方麻烦,这时候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可不是一百年后,这时候他们才刚把据点开到加尔各答呢,东亚还不是他们手能够真正伸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这笔生意并不是霍华德此行的全部,实际上这只是一个次要部分,他真正的目标是杨丰手上那些奢侈品,华莱士带回去的东西无论哪一样都令东印度公司那些大佬们震惊。他们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中国的海盗,尽管华莱士坚持说杨丰是中国的威廉.华莱士,但东印度公司还是认为他就是一个海盗,而一个海盗能拿出如此众多精美绝伦,简直匪夷所思的珍宝,那的确很令人震惊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样东印度公司那些大佬们也立刻意识到了这东西送到欧洲后,会给他们带来多少财富,尽管之前那些还没送到伦敦呢,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跑来想再弄一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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